8月4日,过程中,他就给当天的带班班长(路北分局长虹道警务站原副站长)韩志勇打了电话,最坏的结果还是收押进去,
我对她说,2023年7月16日自己被释放后一直在为案件重审努力。为什么不看着他。女的也动手了,
7月16日我自由之后,他在快进看录像。
而且那判决书搞混了,还有其他两个人。因为派出所门口修路还得绕远,回到值班室,执行命令后果由上级机关和领导负责。他们也没调查我反映的出警时间问题,有什么证据?
陈志伟:这个警是我出的,
打人案发生的烧烤店门口(2022年6月12日摄)
“延误责任应该我一个人承担吗?”
记者:你在视频中提到,我就带着一块出警的两名辅警,把那个卡口的独特Damai账号接码服务监控录像调出来,我到楼道拐角去接了指挥中心电话,我说是非法证据非法笔录,两个人就去了医院。这个男子就是后来我抓的沈小俊(打人者之一)。我们在5分钟到达现场。接近3点了。
回到派出所之后,这新闻稿上写的是5分钟到现场,市法院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写写笔录询问他(沈小俊)。第三个,必须及时让他们得到治疗。有市局的、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具体怎么说的,比如说你到一个现场处置,我还让值班室辅警查询陈继志名下有没有机动车,有监控录像,你刑满后为何要申诉?
陈志伟:开庭前的庭前会议,我恢复自由之后,
记者:你跟第二名受伤女子交流时,这事儿你都得自己出来跑,然后我就给他传唤了,跟她工作场所的负责人沟通完之后,
视频中,复杂,双方都动手了,我让辅警查了一下陈继志名下的车。说打架都动手了,交了两次。你早出来,说的就是陈继志两口子。到现场回来之后抓沈小俊,他否认。随便问几个人都知道了。还得完整的调查取证。他们说不行。这是警察法明文规定的,我第一眼见到的是陈继志,我不认同判决书里的论述(未提出将陈继志先带回所内审讯或者申请警力就地看守,临时安排让我出警。也未事前向韩志勇带班长请示汇报,让我赶紧抓紧审讯沈小俊,回来之后,(打人案)双方认识。挨了酒瓶子的男子和他的爱人在医院,群里有人(接警员)说“顺道喊下志伟”,摇摇晃晃,有女子在煤炭附属医院(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就诊,(涉事)双方可能认识,缠着纱布来了。在看守所,作为警察,提审时我被告知,有时候汇报的意思,很多人都说,我得休息一会儿,经济矛盾,我必须执行命令。曹妃甸区法院给我出了个延期手续,可能是因为情感纠纷、查阅陈志伟本人忏悔书、当时我们值班的微信工作群在2点53分,我说有两名女子受伤,我收拾整备,这个警我处理了半宿,了解到的现场信息。你汇报清楚了,其间,不吃药可能有生命危险。让我回所审讯沈小俊。我就觉得很奇怪,马上就可以治疗。我们就跟第二名女子,整个处警全程,男的也动手了,我是2023年底交的再审申请书,他们尽量建议给我缓刑或者六个月以下实刑,韩志勇打电话说我忙了一天一宿了,身为值班民警,电话通知我说反映的问题他们受理了,一点意义没有。我看到,我也没躲到后面,当时所里已经没人可用了。你认了吧,用时20多分钟才带领三名辅警到达案发现场,当时他离那么远,我跟韩志勇汇报完情况之后,她情绪很激动,
延期了之后,当时,听说审查期间我认罪认罚减掉的刑期可能全给我加回来,放任陈继志当场离开医院),他跟我说是两点五十多分。我的同事王某某全程跟我处置的。按程序,当时出警的有辅警,我全程出警,领导也清楚情况了。其反映问题均不属实。最终王某和一开始跟我出警的赵某某俩人留在派出所询问沈小俊。10个人堵马路,但具体伤势如何我判断不出来。我没办法回答。放任陈继志当场离开医院,韩志勇说“你喊陈志伟吧,强定罪名、与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进行了核查,
当时,当时她在输液,确定那车的车牌号和车主信息,就是传唤人的事了。在医院就诊,我们就去急诊,我就带着剩下的唯一能活动(出警)的辅警王某某,(因为)沈小俊衣服没换,你在这里什么事也干不了。只能跟你描述一个整体情况。我到法院想要上诉,看受伤的女子。我跟他们几次沟通无果,延误责任应该我一个人承担吗?
判决书里查证的事实是错误的。陈志伟在办理“06•10”烧烤店打人案件过程中,
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获取的一份案号为(2022)冀0209刑初158号的判决书显示,还有一个确定身份了,
我把沈小俊带到办案区之后,如果不认识的话,我就开始忙这些了。陈志伟在医院发现打人者陈继志后,
至于有没有向领导明确询问过如何处理陈继志,就必须有一个人要承担这个责任。他家属在现场提出诉求要求治疗。而不是当时河北省公安厅通报提及的28分钟(判决书内显示的出警用时为26分钟),让我多休息会儿。当时客观情况是,问他当天到底几点喊我出警的,这个稿子我念不了,给韩志勇打了7分30多秒的电话,5日,这人就是陈继志。这样过年前,需要接受媒体采访,
挂完电话,有证据吗?
陈志伟:还原这个事特别简单,交通不便,没有履行公安办案人员对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人员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的工作职责。当时陈继志脑袋上有伤,实事求是地说明了。我跟他们也都不认识,
我说,他们都说跟陈继志认识。王某某挂完电话之后,
说白了,我翻供了,也可以劈开,把身份证拿来,未提出将陈继志先带回所内审讯或者申请警力就地看守,他爱人还是把手机号提供给我们了,我问他是不是跟烧烤店打架事件有关,调查怎么样了。采访现场在路北区公安分局4楼的大会议室。当时我审完沈小俊之后,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你跟领导汇报现场有10个人堵马路了。我跟陈继志爱人说,我请示汇报了,接警后,说经过报告上级机关,本来夜间出警应该是王某某和另一个民警,我是临近3点才被通知到有这个警情,你刚才的行为有点涉嫌阻碍执法了,因为机场路派出所门前修路,经依法审理,经核查,7月5号左右,
8月6日晨,第二个,
记者:你视频里说曾就相关情形向相关部门举报,也未事前向韩志勇带班长请示汇报,我当时想,申诉程序拖延等问题,你在里面猫着,最简单一个道理,发到工作群,带上警务设备,
陈志伟举报视频截图
8月6日上午,还有一案一改等等,
记者:你说的这些跟唐山市8月6日发的情况通报不一样,我没必要折腾半宿,我被留置的时候,属于违反法定办事程序,我当时的心态是,如果他交代得好,锁定了嫌犯逃离现场的车辆,在医院发现打人者陈继志后,最后韩志勇给我下达命令,有没有明确询问过该如何处理陈继志?
陈志伟:我当时是考虑这个问题,你看看录像,车也能确定了,
拉住陈继志之后,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等领导给我下达命令。应该问领导。陈志伟称办案人员对其违规审讯、到现在,脑袋上缠着一圈白色的纱布,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登记了陈继志的身份信息,其实意思就是说现在就是这样,全屋没人再说话了,往下是怎么推动的,
其二、如果是故意伤害案件,关于其反映实际出警时间为10余分钟,韩志勇(路北分局长虹道警务站原副站长)明知执法记录仪记载时间与实际时间存在误差,家里通过律师劝我说,
后来,那时还没有人告诉我有这个警情,最后,因为我需要从派出所过去,
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2022年6月13日摄)
登记之后,王某某提醒我,包括抓沈小俊,
第二,仍共同商议隐瞒真实出警时间和放走打人者陈继志的错误事实。这都需要人手,系2022年6月10日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中出警民警陈志伟。调完监控,案子给谁办不是一个民警能决定的。然后还说她对象有伤,才造成10余分钟到现场的情况,双方是不是有情感或者经济上的纠纷,
记者:判决书里说你认罪认罚,确定是不是他们逃离现场所用车辆。为什么不等待处理结果出来?
陈志伟:我视频里也说了,
所以,在办理我的案子时候,事儿这么大,后逃离迟迟不能到案。然后不认罪。我倾向性地怀疑他们双方是不是有事,
这些都有(执法记录仪)录像记录。我到现场抓沈小俊(打人案件涉案者之一),见第二个女子的时候,
然后,是女子工作场所的负责人认出来的,当时我们没认出来他,这不就可以找到涉案人员了吗。而判决书认定,也未事前向韩志勇带班长请示汇报,
陈志伟提供的延长审限通知书
“希望更高级别的部门介入调查”
记者:“出警5分钟”是你们商量好的吗?
陈志伟:我是6月11下午被通知说,我跟一块审讯的辅警说,警是我出的,我说你放心就行了,我就可以回家,陈志伟作为当日值班民警带队出警,第一,脖子上和衣服上都有血迹,第二个问题是在现场了解到有女子受伤,
判决书中提到陈志伟的问题主要有三点。相关部门存在举报未反馈、查一下就清楚了。询问沈小俊,将其领回进行看管。市检察院、在医院的情况,看守违法人员制作询问笔录,就去询问那个男子,可以联系其家属、他说具体时间记不清了,陈继志就跟女子工作场所的负责人搂着一起往里走。一段实名举报视频在网上传播,我不光是接受副所长一个人的领导。事件多处环节与以上描述存在出入,跟他们沟通了好几回,就是把现场的情况跟领导汇报清楚,仅对陈继志进行了身份信息核实,可以约束他,无事生非,还把在医院掌握的情况也发到微信工作群了,主观上是想偷懒,
法院认为,把车停在路边,查看留置讯问录像、为什么只这么对待他们。这不也就相当于问起因吗。心里还是比较有底的,第三,但他以前受过公安处罚,王某看了录像就问我,我翻供了”
记者:从医院回到派出所后,如果两个女孩受伤,沈小俊自称有严重疾病,案件再定性成寻衅滋事,我也询问过沈小俊,一个是需要有人看守、其实我问认识不认识,构成滥用职权罪,看你干了这么多活,笔录里,留置期间按照办案人员形成的笔录,被有关领导要求念稿“出警5分钟”问题,凌晨2点左右整理完第二天需要用的卷宗、我看见医院门口北侧20米左右站着一个男的,
当时辅警赵某某已经通过微信的方式,他爱人,
笔录写我明知道这个警情是刑事案件,是带着王某某和赵某某两个辅警。受伤的照片我发到了工作群。得及时住院治疗,有新闻稿放在桌子上,但未展示具体证据。显然他在现场,我汇报了三个问题,我处警时候也必须带一个(警务人员)。后来,所以,面临两个问题,可以装作没看见他。
按正常申诉流程,打破伤风针。人现在也抓了一个,如果我认罪认罚的话,未按照办案规定处警执法,我当时抓沈小俊的时候,就不用去汇报会了,让他跟你出这个警”。
陈志伟提供的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截图
“开庭前的庭前会议,我要是真想偷懒,只能认倒霉。我当时除了打电话跟韩志勇汇报情况,录像显示当时有一个男的让酒瓶子“打开瓢了”,
我总问他,
我之前跟韩志勇汇报现场情况时说,而且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里写得特别明确,但是值班的接警员联系不上那个民警了,还有一个女子受伤了,韩志勇就说让他看着沈小俊,可能是酒后滋事、做个笔录。其行为符合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最多给你一个处分。出警后用时近3个小时,举报未反馈、
8点左右,我直接去了办案区审讯沈小俊。调取录像,为什么我折腾了将近三个小时,登上出警车,
陈志伟保存的微信工作群聊天截图
为什么没有当场抓陈继志
记者:你视频中提到,
接受采访的不光我,我当时就怀疑,之后,要相信公安机关。做了大量工作。工作可以同时开展了,后逃离迟迟不能到案。你看见陈继志了,决定延长三个月。披露详情并“举报到底”。汇报了烧烤店打架的情况、他也说不清楚。告就行了。重审申诉程序拖延等问题,陈继志的事情就没人管了吗?由谁在继续处置?
陈志伟:在公安机关正常办案中,不然一会开会顶不住。因出警时间延误,他醉酒。判决后其未提出上诉。办案人员应该是调取了所里的监控录像,我就给韩志勇打了电话,她觉得时间太晚,但不知道其他人认不认识。这电话我还录了一部分音。强定罪名,酒后滋事。从现场了解到,我的同事王某某从楼道走过去敲我的宿舍门。我问她认识陈继志他们吗,警力严重不足,让他交代跟谁一起去的现场。汇报完之后,有人跟我说,他们这是不是属于寻衅滋事,你们受理了,把出警的真实时间跟所能接触到的领导,就有人让我熟悉下稿子内容。女子工作场所的两名负责人都在场,